全院师生员工:
为打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秩序,营造精致典雅的校园环境,展现良好和谐的校园风貌,医学院拟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30日集中开展校园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公共区域秩序
(1)严禁在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区、体育场、广场等公共场所遛狗;
(2)严禁在公共场所私开菜园种菜、养花。
二、整治经营商户违规行为
(1)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现有门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如发现无证照非法经营,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坚决取缔;
(2)坚决治理“三乱”(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和油烟噪音扰民;
(3)淡化校园商业氛围,严格制止商户任意张贴广告、发传单等行为。
三、清理废弃、超标车辆
(1)废弃车辆: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内,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轮胎没气、机件严重锈蚀等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电动车和机动车。
(2)超标车辆:武汉市政府规定的严禁在市区道路行驶的车辆。
被清理的废弃车辆将于4月2日—4月8日集中放置于医学保卫处,张贴公示,超过时限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将被清运出校园。
四、规范电动车停车
医学保卫处协同有关单位在教学楼、科研楼、体育场馆、办公楼主要进出口及消防通道处,划定电动车停放和禁停区域。对乱停、违停电动车,将视情况张贴告知单或清理车辆。
(1)在教学楼、科研楼、办公楼、体育场馆等附近标化停车区域,整治不按秩序乱停车。
(2)在主要进出口及消防通道张贴禁停标识,严禁违规停车。
(3)制止影响校园良好秩序的其它违规停车行为。
广大师生员工是美好校园环境的建设者和参与者,持续打造精致典雅的校园环境是我们的共同目标,请在4月1日之前完成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有关单位将持续坚持开展校园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同济医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