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各院系、各附属医院暨临床学院:
为了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017】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 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落实校发【2017】13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深化医教协同 促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部署,推动附属医院形成合力、建成一流医学院,经医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校内公开选聘部分临床学系负责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影像医学系主任、检验学系主任、中西医结合系主任、口腔医学系主任、儿科学系主任、全科医学系主任,及上述学系副主任。
二、选聘条件
学系主任选聘申报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教授、博士学位,其年龄一般应能满足一届任期(四年),担任或曾经担任业务科室或系室副主任以上职务。
2.熟悉高等医学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医学教育情况,具有较好的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专业发展的办学思路。
4.在国内外本领域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5.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扎实。
学系副主任选聘申报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三、选聘程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18年12月7日。
1.申报人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写好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校内公开选聘部分临床学系负责人申请表》及《临床学系负责人校内公开选聘申报信息一览表》(见附件);
(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所在单位对运行学系提供配套的承诺函,并说明相应人、财、物等方面配套内容。
2.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3.公开答辩竞聘。
4.医学院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
5.医学院发文任命。
四、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yxxkb@hust.edu.cn
联系人:吴森林 黄昆
联系电话:83692853
办公地址:同济医学院医学学科与发展规划办公室
同济医学院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