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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医学院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医学保卫处 2019-01-15 16:37:24 点击数: 编辑:张地

医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春节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属地管理要求,请医学院各单位于118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即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医学院办公室及保卫处,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对于保卫处提出或公安机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建议的单位,请在放假前整改到位。医学院将在121日上午组织全院安全检查及重点抽查。各单位假期值班表请于118日前交医学院综合办公室及保卫处监控室值班室。

2.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员工进行一次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醒教职工假期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守武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

3.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务必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切勿将现金存放在办公室。各种重要文件、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贵重物品,危、毒及放射性物品要妥善保管,严防被盗或流失。加强火源、电源、气源、水源、电器设备的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对暂住人口、外来人员的管理,各单位不得擅自留宿职工或外来人员。

4.请学生管理部门及各院、系教育学生注意假期安全。离校时贵重物品切勿放在宿舍内。提醒学生回家途中要注意防骗防盗,提醒学生家属不要轻信子女在外受伤、生病等意外事件的电话或短信,更不要将现金汇到电话或短信所指定的账户。

5.请留学生管理部门加强留学人员的管理并掌握去向,提醒留学生假期外出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保管好贵重物品。

6.请华同总公司务必在学生离校前后分别对学生公寓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学生公寓放假期间,对无人房间实行断水断电,已经空楼的实行封楼管理。贵重物品实行集中保管。确需留校的学生,必须经学生管理部门审批,严格执行集中住宿,并将留校学生名单报医学保卫处备案。提醒留校学生要注意冬季防火安全,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电炉等,严禁燃烧可燃物品,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保证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发现火情,请及时报告,及时扑救。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生活管理,尤其是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7.请社区做好门栋关照和邻里守望,落实值班及安全巡逻制度。居民若发现可疑人员或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谨防各类案件或事故发生。教育居民在春节期间严格遵守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 假期有施工的单位请加强工地管理,并将施工进度、工程和人员名单报保卫处备案。

9. 院内公共场所节日期间开展大型活动,必须提前报医学保卫处及公安机关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方可进行。校园内开展经营性活动,必须提前向医学保卫处和公安部门申报。各单位如组织学生或职工活动,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预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10.医学院体育馆闭馆时间为24日(腊月三十)至11日(正月初七),露天运动场封闭时间为24日至7日。校大门车辆门禁系统春节免费时间为24日零时(腊月三十)起至11日零时(正月初六)止。假期办理学生户口事宜请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医学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3692999

宝丰街派出所24小时报警电话:83730090

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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