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一)
创办协会的目的
“同济艾滋病宣教协会”(简称同济艾协)主要向公众宣传关于艾滋病(AIDS,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的基本知识及其对人类社会的危害,并介绍关于艾滋病的国际最新研究动态,本协会以“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希望”为指导思想,以“热心公益、关爱生命、永保健康”为宗旨。协会将培养各位会员的各种能力,争取使每位会员都成为高素质多才能的跨世纪人才。
(二)
协会的性质
协会为民间学术、宣教团体,。协会所有会员地位平等,无任何国籍、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别。协会实行干部负责制。所有干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三)
协会的构成及组织制度
协会理事会、宣传部、组织部和秘书处组成。
干部
会长:协会的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协会对外交流,按章程处理协会一切事务、召开和主持协会大会,有权通过理事会任免协会干部。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事务,传达和执行协会各项任务。
宣传部长:负责协会的一切宣传工作。
组织部长:负责组织协会的一切活动。
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内部联系及财务工作。
理事长:主持和召开理事会,可讨论协会干部的任免,帮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和规划协会发展草案。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顾问有权直接向会长提出建议和对会长工作提出意见,有权咨询协会工作情况,并协助协会的对外联系、交流。
组织制度
1.干部通过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干部的罢由理事会代表协会决定。
2.干部实行竞选淘汰制,能力筛选制。
3.干部有权实行自己的职权,并有义务向协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4.干部必须遵守协会章程及各项制度,否则可被罢免。
5.干部每届任期为一年。
(四)会员
1.凡有志于本协会事业的人,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凡符合协会基本条件的均可被录取正式会员。
2.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与社会公德。
3.会员必须服从组织领导,并应对本职工作全力以赴。会员有权提出协会工作中的疑问。
4.协会会员平等互助,团结友爱,时刻维护协会声誉。
5.会员费应按时交纳。
6.会员有特殊原因需退会的,必须向秘书处呈交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退会。
(五)协会财务
1.协会经费来源以会员费为主,协会应争取多方面的支持和资助,丰富协会的经费来源。
2.协会经费必须合理使用,并定期公开收支情况。
(六)协会的宣传
协会宣传除了协会主办的《艾滋病芳草心》刊物和协会编写的教材外,还应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及方法,使协会工作有益干社会。
(七)协会大会
1.协会大会定期召开,时间由前一次大会决定。
2.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协会干部及决定增减某些职务,修改协会规章制度及章程。
3.协会大会对重大事务实行民主投票,以过大会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为该项通过。
(八)章程生效时间
章程自1996年12月1日起生效。
注:当协会章程与社联章程冲突时以社联章程为准
同济艾滋病宣教协会
二000年九月二日
(1998年12月1日第一次修订)
(1999年2月8日第二次修订)
(2000年9日18日第三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