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职责:
保卫部是院党委、院行政主管全院安全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1.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各级领导,师生员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保障内部安全。
2. 调查研究,密切掌握内部治安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对策,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保障内部政治稳定。
3. 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调解内部治安纠纷,对院内临时工、暂住人口进行治安管理。
4. 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国家秘密的行为作斗争,追查失泄密事件。
5. 负责院内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 负责全院消防安全管理,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及追究相关责任。
7. 督促全院各单位加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管理。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督促所在单位进行整改,防患未然。
8. 负责院内门卫及交通管理,维护院内正常治安秩序。
9. 负责院内职工、学生因私出国、出境、前往边境地区的办证审批工作和集体户口的迁入出和办理身份证工作。
10. 负责院国家安全组、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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