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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同济精神 创建文明校园


2005.4.15 第698期

  
  “同济医学院校园有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人们欣喜地发现昔日的士穿梭校园的情景不见了,自行车横冲直撞、摩托飙车的现象少多了,小摊小贩叫卖吆喝的声音没有了,……今日的同济校园道路宽了,空气净了,环境美了,广场大了。这一切的变化表明:学校的规定得到了大多教师生员工的认可,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正在加强。
   但是不庸讳言,只要留心观察,校园里践踏草坪,攀枝摘花,“遛猫遛狗”的现象时而可见,油烟噪音扰民尚未杜绝,少数违规者不服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种种现象说明文明校园的建设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得相当长的时间去做。
   作为学校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当然要尽职尽责。该做的事,一项也不能少,该负的责,一点也不能马虎。但是,如果只有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努力,没有师生员工的共同参与;只强调了职能部门的责任到位,忽视了强化群众的责任意识,校园同样是不能管理好的。
   作为百年老校的同济医学院,在几代人艰苦创业,努力奋斗中形成了一种“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精神,这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当前创建文明校园的活动中,更需要大力弘扬这种精神。
   怎样弘扬“同济精神”呢?我想:至少应该在两个方面形成共识。
   其一,主人翁意识。师生员工是学校的主人,是学校的主体。“爱我同济,兴我同济”应该成为我们每个同济人的理念,应该根植于每个同济人的心中。主人翁意识萎缩,管理就会不畅;主体功能发挥正常,管理势必水到渠成,这种良性的管理不是被动的,强制性的,而是注重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是每一位师生员工在主人翁意识的驱动下参入管理,管好自己的校园。
   其二,荣辱意识。“我靠同济生存,同济靠我发展”这种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意识,应该进一步强化。讲文明、守规范、尽义务,把同济建设成城市花园式的文明学院,说难也不难。只要我们全院师生员工果断地告别自身的陈规陋习,勇敢地舍弃为一己之便而不顾公众利益的私心,保持一个公民应有的基本道德规范,“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人,作为一个社会的人,一个集体的成员,没有谁可以离群索居,没有谁可以关门自美。被糟蹋的环境不会只脏一人,被污染的空气不会只“害”一人,文明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的美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石。让我们每个师生员工大力弘扬同济精神,以创建文明的校园的实际行动,实现同济医学院的再一次辉煌。
(孙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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