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校区各单位:
“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在即,为确保校园安全,使全院师生员工安全、愉快地渡过假期,现作如下通知:
1.继续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精神, 请各单位在4月28—30日期间作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同时填写隐患自查呈报表并于4月30日17:00前交保卫办治安科。
2.严格各种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危毒物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被盗或流失。加强火源、电源、气源设备、消防设施的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3.请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一次假前安全教育,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务必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对外开展大型活动,必须经学校及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方可进行。营业性的,必须向公安机关申报。各单位在组织学生或职工春游时,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对职工、学生的安全教育,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途中交通、住宿、饮食卫生等人身和财产安全。
5.加强暂住人口、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各单位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或职工及家属。如有重要工作或实验项目必需夜间进行的,请在值班表上附加说明。
6.加强外籍人员的管理工作,外籍人员假期外出的,请保管好贵重物品并将其去向报保卫办。
7.请学生管理部门及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教育学生注意假期防火、防盗、防流氓滋扰、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8.居委会要加强对居民的安全教育,逐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门栋值班管理及居民区的巡逻。
9.请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搬到宝丰小区后的腾空房的安全管理。
10.大学驻同济校区有关单位在安全上请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遵循上述原则和规定,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值班表请于2008年4月30日前交保卫办。
如发生治安事件,请拔打报警电话: 110
或江北派出所电话: 85822157
保卫办值班电话: 83692999
保卫处同济保卫办
2008年4月25日 |